2026年1月1日起,乌兰察布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自动下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明确:2026年1月1日起,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正式执行调整后标准(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无需借款人主动申请,系统自动适配新利率。

温馨提示
2026年1月还款额可能因分段计息(部分天数按旧利率)略有波动,2月整月执行的是调整后利率,建议足额存入还款资金避免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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