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办理: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前往异议所涉住房公积金中心或旗县服务部提交申请。
市本级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科技商务园区B1二楼207室,
联系人:岳夕冉 联系方式:047412329
旗县服务部办理地址;
察右前旗服务部 察哈尔右翼前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察右中旗服务部 察右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北大厅1楼
察右后旗服务部 白镇白银路于南地桥街交汇处 农行2楼
四子王旗服务部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和平路农业银行院内二楼
凉城县服务部 凉城县青林街政务服务大厅
丰镇市服务部 丰镇市新营街政务服务大厅
化德县服务部 化德县长丰大街政务服务中心
商都县服务部 商都县城乡居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兴和县服务部 兴和县新城区三马路房地产管理局一楼大厅
卓资县服务部 卓资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
2. 携带材料
本人办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信用报告及异议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现场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人的信用报告及异议相关佐证材料。代理人现场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存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